新单位三个月试用期内的社保应该缴纳。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公司试用期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系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缴试用期的社保费用。
用人单位不应当存在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侥幸心理,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发生工伤等情况,用人单位将承担本应由社保基金所支付的全部赔偿费用。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社保断了,等有新单位后,新单位会自然接过来继续社保缴费的,不用个人办什么,如果非同一地区的,那就不是这样了,要重新上社保的;
2、医保大部分地方是要求连续缴费算年限的,也就算断了三个月之前就不算了,这个年限问题,主要是关系到将来的退休医疗,这种处理方式很不合理,好像最近的社保政策对此有新的规定(要按累积算),等等很快新规就要出来了;
3、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失业金等都是会继续缴费的,这没有什么影响。
4、你的下面问题,不明白意思,你要往哪里转啊,一是当地城镇户口的,转到自己名下个人缴费、二是非当地户口,转回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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