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检察院批捕后公安局可以调查吗”问题解答如下公安局并不是只能在人民检察院批捕以后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的,在人民检察院还没有正式批捕之前,公安机关就会先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在刑事拘留期间肯定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提审犯罪嫌疑人和人民检察院的批捕并不冲突,被提审的次数,法律上也没有限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咨询向律图网专业律师,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2022-04-17 02:18:16 回复专业解答批捕检察院调查流程是: 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执行逮捕;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等。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专业解答检察院批捕后退补公安局两次让侦查补充的期限有一个月,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都是一个月,最多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二次。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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