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失效的情况包括:1、承诺被撤回;2、超过承诺期限;3、承诺对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承诺的迟延是指承诺超出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期限到达要约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四百八十六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四百八十六条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2022-04-16 17:59:27 回复专业解答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就失去效力:1、承诺被撤回。2、迟到的承诺。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遭到要约人反对的,该承诺失去效力。1、超过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作出,因而出现了迟延。2、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政等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
律师解析 区别: 1、承诺的迟延与迟到的区别关键是是否在承诺期内做出。 2、承诺的迟延是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的承诺应视为新要约。 3、承诺的迟到是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
律师解析 承诺的迟延与迟到区别如下: 1、承诺的迟延是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的承诺应视为新要约。 2、承诺的迟到是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 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为有效承诺。
律师解析 承诺失效的情况有: 1、承诺被撤回; 2、迟到的承诺; 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遭到要约人反对的,该承诺失去效力。 承诺延迟的情况有: 1、超过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作出,因而出现了迟延; 2、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政等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
律师解析 1、承诺的迟延与迟到的区别关键是是否在承诺期内做出。 2、承诺的迟延是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的承诺应视为新要约。 3、承诺的迟到是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 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为有效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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