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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关于离婚纠纷原告管辖法院管辖权的问题

廖** 湖北-宜昌 离婚咨询 2017.08.21 08:00:37 13人阅读

朋友跟她老公结婚两年,因为发现她老公出轨所以想离婚,但是她老公避而不见,朋友只好起诉,她想知道一些关于离婚纠纷原告管辖法院管辖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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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离婚纠纷原告管辖法院管辖权这个问题,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017-08-21 08:01: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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