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证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按照上述规定,饭店经营者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根据其过错程度,对顾客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在饭店吃饭,手机落在桌上,走后五分钟,回去找没有了。我要求去调监控录像,饭店说是商业机密,不能给看。然后报警,警察说属于遗落,不归他们管。请问我该怎么办 丢失的手机饭店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得利,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并占有该财产,可认为其已取得一定财产利益。因为遗失物并不是他人丢弃的财物,而是具有一定财产价值的动产,拾得人占有该动产,本身就已控制了一定的财产。所以,只要拾得人占有他人遗失的财产而拒不返还,就可以认定取得了一定的财产利益,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归还失主,可见返还拾得物,并非道德上的义务,也不是任意性的义务,而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履行的强制性义务。
你的物品丢失后,如果有人拾得遗失物拒不交还,应当按侵权追究其民事责任还可与刑法中的侵占罪相衔接,以利于对财产所有人权利的保护。你可以要求警方以侵权责任追究行为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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