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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儿媳妇有房屋继承权吗

董* 江苏-扬州 遗产继承咨询 2017.08.04 14:05:15 1441人阅读

朋友最近乔迁,之前和父母住在一起,儿媳妇有房屋继承权吗?想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房屋的继承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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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妇有房屋继承权吗,这个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来。给你分析一下!
一对老人,名下有房产,老人可以自愿把房子送给任何人,这个是可以的。如果老人没有自行分配房子,那么房子由所有有继承权的亲属来继承。
可以继承的首先是子女,如果没有子女,可以由兄弟,子侄等,按血缘关系远近来继承。
而你问的儿媳妇,呵呵,那说明是有儿子,当然由儿子来继承,其实也就等于儿媳妇继承了,毕竟夫妻共同财产!

2017-08-04 14:07: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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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你符合第十三条所列的情况,儿媳妇有房屋继承权吗,就有权。
如果不符合,那么就没有权利。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17-08-04 14:06: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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