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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嘱房产给女儿具有法律效力吗?

罗** 广西-南宁 遗产继承咨询 2017.08.04 10:40:57 17人阅读

你好,我有几套房产,然后现在我想通过立下遗嘱给我女儿,我还有儿子的可是我不想给他,我想要知道父母遗嘱房产给女儿具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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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真想给女儿,就直接过户吧,遗嘱也可以但是比较麻烦,公证的话要所有继承人到场,这你做不到吧。就算遗嘱有效,生效后,到房产局过户还要去做公证,其他继承人能配合吗?不配合怎么办还要去法院。生前赠予也可以除了做公证书要交1.2的评估费,过户还要交契税4%。继承没有契税。相对直接费用少。但是继承和赠予的房产再交易的时候要交20%的所得税。看好是20%。过户,我最近没办过,具体费用不知道,但要是你考虑卖房的话,建议直接过户。这样损失比较小。

2017-08-04 10:43: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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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只有具备法定条件时,才发生法律效力。  (一)遗嘱的有效  遗嘱的有效是指遗嘱具备法定的条件,能够发生法律效力,可以被执行。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行为能力,如果设立遗嘱时具有行为能力,立遗嘱后丧失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中所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中的意思表示为准。  3.遗嘱的内容合法。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应以被继承人死亡时为准。  4.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遗嘱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应以遗嘱设立时法律的规定为准。  (二)遗嘱的无效  遗嘱的无效是指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依继承法第17、19、22条规定,遗嘱的无效主要有下列情形:  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备了完全行为能力,其先前所立遗嘱仍属无效遗嘱。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受胁迫、欺骗而设立的遗嘱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也应当是无效的。  3.伪造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根本不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因此,即使伪造遗嘱没有损害继承人的利益,或并不违背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也属无效。  4.被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遗嘱被篡改的,被篡改的部分无效,但不影响遗嘱中未被篡改内容的效力。  5.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时,遗嘱的这部分也应认定为无效。  6.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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