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间借款借条在民事中没有失效的,在法律上有三年的追诉期限。
根据《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私人借款的借条有效期分两种情况:
1、如果双方在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期限,那就以双方约定的为准;
2、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那么私人借款的借条有效期是三年,超过三年,不予支持。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如下: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扩展资料
1、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2、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您好,关于借条到期后多长时间会失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请求人民保护自己合法民事权益的法定期限。在这一法定的期间内,如果不行使权利,其主张将不再受法律保护。
诉讼时效分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是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该二年即为一般诉讼时效期间。
同时,《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还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特殊情况:
⑴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的;
⑵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⑶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⑷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这四种情况适用一年的特殊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借贷纠纷适用两年的一般诉讼时效。如果借条到期后的两年内,权利人既没有提讼,也没有直接向借款人催要过借款,而借款人也没有承诺偿还或者曾经偿还过一部分,那么作为出借人要求予以保护的权利将丧失,即失效。反之,权利人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计算2年,且时效的中断没有次数限制。但时过物非,为了能及时、充分保护自己的权利,避免因时间过长而导致相关的证据消失,最好还是尽快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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