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板最近贪污被抓,跟他一起的肯定还有别人,但是就是不承认,咨询下贪污罪共犯认定
贪污罪属于身份犯罪,刑法第382条规定贪污罪的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受委托管理、经营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此两类人员以外的人员与其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因此,刑法第382条规定以外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具备身份的人员共同贪污,应当构成贪污罪无疑。
2017-07-31 10:36:25 回复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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