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不受其制约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rn以借贷关系为例,借贷合同就是主合同,抵押担保合同是为了实现债权,从属于借贷合同而存在。借贷合同消灭时,抵押担保合同无法单独存在。
2017-10-25 12:36:17 回复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担保法》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在我国民法中,债权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四种原因而产生,但《担保法》规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不包括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以及损害赔偿之债。因此我国《担保法》中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就是指“被担保的主合同产生的债权的种类”。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有名合同主要有: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除了法律规定的这些有名合同可作为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之外,其他合法有效的无名合同也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主债权。
2020-12-15 05:44:27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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