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可撤销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允许合同当事人撤销该合同,使已成立生效的合同溯及既往地归于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都属于相对无效合同,它们在合同效力方面的欠缺要件往往只涉及合同当事人及合同有关人员的利益,一般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质不同。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只是欠缺“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生效要件或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而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合同当事人主体能力方面的合同有效要件,如无行为能力,无代理权、无处分权等。
2、效力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既非无效,也非有效。其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第三人或善意合同相对人的是否追认或撤销。而可撤销合同在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之前,仍是有效合同;但当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后,为自始无效合同。
3、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可由法定的第三人追认或拒绝追认,或由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撤销,此追认或撤销直接向合同当事人进行,无须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而可撤销合同只能由受损害的合同方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撤销,不能直接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要求。
4、受时间限制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第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催告追认期间内(我国《合同法》规定为1个月)作出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而可撤销合同,当事人须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该权利消灭。
(一)合同的性质不同
可撤销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求力。而效力待定合同实际上是未发生效力的合同,在经过权利人确认或出现特定事由后才转化为有效合同。
(二)合同的效力不同
可撤销合同具有履行效力,履行期截止时,仍负有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者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未履行者请求撤销合同,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后,合同自始视为无效,此时违约责任不能成立。
效力待定合同在没有被权利人确认之前是无效合同,不具有履行的效力。在被权利人确认后则是有效合同,具有履行的效力。
(三)形成原因不同
构成可撤销合同的法定原因是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趁人之危。
效力待定合同的形成原因则主要是当事人不具备签订此合同的相应的权利。
以上是对效力待定合同撤销合同的区别的回答。
专业解答定金合同的撤回,就是指合同还没生效的时候,双方明确表示不执行合同了。而撤销呢,则是针对已经生效的合同,因为一些特殊的法定情况,比如欺诈、胁迫什么的,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让合同从一开始就无效。撤回是当事人自己的决定,不会产生法律责任;撤销的话,可能会导致要赔偿责任哦。
专业解答合同解除与撤销之法律区别解析在法律领域中,合同撤销与解除这两个概念之间存在四个主要区别,具体包括以下几点内容:首先,第一个区别体现在适用范围上,撤销的应用范围相较于解除更为广大深远,不仅仅局限于那些欠缺有效要素完备性的合同范畴,还适应于存在瑕疵的意思表示以及各类民事行为情境之中;然而解除选项仅适用于有效建立的合同提前消亡的情形;其次,第二个区别表现为产生原因的差异性,撤销的根源主要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然而解除却可以由于法律明文规定的原因产生,也可能因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产生;接着,第三个区别显现出来的是权利行使的方式各异,承包撤销权的一方必须在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之内,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而解除权的行使则可分为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途径,若选择协议解除,只需双方达成共识便可解除合同,无需向法院提出申请;最后,第四个区别在于其所引发的效力有所不同,撤销通常具有溯及力,即被撤销的民事行为自始至终无效;而解除则常常不具备溯及力,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或法律另有特别规定,以及在违约解除非持续性合同时,才会产生溯及力。
专业解答合同解除和撤销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适用情形不同。撤销适用于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而订立的合同;解除则适用于因不可抗力、拒绝履行、迟延履行等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2.行使期限不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一般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则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没有约定的,在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3.效力不同。撤销合同后,合同自始无效;解除合同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专业解答合同的解除和撤销主要区别在于:其一,从适用范围来看,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而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其二,从发生原因来看,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
专业解答合同的解除和撤销主要区别在于:其一,从适用范围来看,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而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其二,从发生原因来看,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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