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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等级

卢** 山东-济宁 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咨询 2021.11.01 14:29:36 431人阅读

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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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等级为: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为重大事故。
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为较大事故。
4.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为一般事故。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021-11-01 14:30: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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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职工伤亡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专业解答职工伤亡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三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任的为一般事故、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死亡的为较大事故、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死亡的为重大事故,造成了30人以上死亡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2024.08.07 2474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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