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不可以一样。按正规流程公司都是允许可以设立分公司的,但是分公司是要有自己名字的,并在设立公司的分公司前要预先对分公司名称进行登记,分公司也要有名称的,因此成立分公司名字和总公司名字不能完全一样。
专业解答隶属企业名称需要填写总公司的完整名称。因为分公司主要在我们国家法律概念当中,指的是在业务资金还有人事方面,是受到本公司的关系,但是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在填写的时候需要填写总公司名称。
专业解答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填写的时候要写清楚企业原来的名称和企业将要更改的名称。公司的法人需要拿着,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公司的相关材料,到工商局进行咨询办理相关业务即可。
专业解答分公司隶属企业名称规定是需要注明是某某公司的分公司。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可以设置分支机构的,也就是申请成立分公司。
专业解答企业隶属名称为行政隶属的代码,根据具体的公司和企业名称进行填写,隶属企业名称填总公司全称。值得一提的是,企业隶属关系通常情况下是指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也就是说,企业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领导。
律师解析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主要有以下几点: 1、所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2、明确企业的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3、明确经营范围,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4、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5、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6、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7、“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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