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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开车,对方骑电动车挂我反光镜子上,交警判我全责,刚碰了我们带她去医院检查都没事,过两天她们又去医院检查,第五天她们住院了,花了14000要是上法庭我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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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先由交强险赔付,余额按责任划分确定比例后分摊。你承担的赔偿费用=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交强险赔偿部分-按《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分担部分,赔偿费用涉及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确定的责任划分、年龄、户口性质、收入、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被扶养人年龄及人数、误工时间等。因此,赔偿费用应在伤残者治疗终结评定伤残等级、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后才能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大额部分为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受害人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如能评残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精神抚慰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之和。
肇事司机驾驶摩托车与同向行驶的摩托车发生了刮擦致使该车辆的乘车人受伤的,那么应该根据事故的责任大小由肇事司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的事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构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等等。这些是法律明确规定需要赔偿的,是肇事司机的义务。至于您说的肇事司机非常贫困的情况,是最终赔偿能否得到执行的问题。司机没有赔偿能力并不能因此就免除司机的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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