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潍坊法律咨询 > 潍坊房屋租赁法律咨询 > 2017最新关于哈尔滨房屋租赁协议规定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13426037149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2017最新关于哈尔滨房屋租赁协议规定

严** 山东-潍坊 房屋租赁咨询 2017.07.17 18:38:53 110人阅读

朋友想写房屋租赁协议,不知道怎么写,所以现在想咨询一下一般哈尔滨房屋租赁协议规定的应该怎么写呢?

其他人都在看:
潍坊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潍坊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出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利害关系人同意,不得将住宅房屋出租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二)不得向无合法有效证件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出租房屋;
  
(三)发现出租房屋内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四)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如实申报租金,并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配合相关部门和社区(村)出租房屋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做好信息采集和检查工作;
  
(五)建立租住人员登记簿,登记租住人员的姓名、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信息。租住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日内告知社区(村)出租房屋综合服务管理机构;
  
(六)督促非本市户籍人员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申领居住证;
  
(七)出租房屋用于集体或者多户以上人员租住的,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保障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
  
(八)无法继续履行《治安责任保证书》规定的治安监管责任的,应当委托他人进行管理,同时书面报告所在地社区(村)出租房屋综合服务管理机构;
  
(九)发现承租人、租住人怀孕或者生育以及在出租房屋内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的,及时向社区(村)出租房屋综合服务管理机构报告;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017-07-17 18:47:5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