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育津贴基数就是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基数。
2、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则差额部分由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来补足。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一直以来,生育津贴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计发。2012年起,生育津贴调整为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一般来说,单胎产假最长为4个月。假如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月缴费平均工资是3000元,她生育前后共120天产假。那么她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3000元除以30,再乘以120,则她在产假期间共可得工资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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