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板支付员工工资的承诺迟迟无法兑现的情况下,蒋先生等员工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是正确的方法。虽然公司的资产已经被冻结,但是不影响仲裁裁定的执行,现在蒋先生等人已经拿到仲裁裁决书,他们可以立刻拿着裁决书到申请执行。对于破产案件,拖欠工人的工资属于 第一清偿顺序,优先于一般债权。所以公司的财产除了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外,首先要支付的就是工人工资。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执行裁决书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的最后一天起算,二年内劳动者要申请执行,否则就过了申请期限,将不予执行。总而言之,本案的关键在于公司是否还有资产,如果公司确有财产,那么要尽早拿着裁决书申请执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法贰瘁荷诓沽搭泰但骏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