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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寻滋事,我打了他,他成了轻伤,我要负责任吗?

ask****587 河北-邢台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1.07.25 06:58:04 336人阅读

他们寻滋事,我打了他,他成了轻伤,我要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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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090775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河北-邢台 咨询解答:3520条

公安机关很可能不会认定你正当防卫,如果你不能取得对方谅解,赔偿对方,有很大可能你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你要先保存对方寻意滋事的证据,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021-07-25 11:25:02 回复
地区:河北-石家庄 咨询解答:9531条

你好寻衅滋事需要有公安部门来定性的,认定对方寻衅滋事,看你的伤情和对方伤情,看人数等细节,确定你是否有责任,如果是正当防卫一般没什么大问题。

2021-07-26 23:01: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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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3305910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河北-邯郸 咨询解答:563条

你好如果对方够上轻伤的话你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2021-07-25 11:54:56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寻衅滋事轻伤2级如何判罚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寻衅滋事行为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的,属于情节恶劣的情形,可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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