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去年因为经济危机,向我借钱,我当时二话没说就借了,可最近联系不上他了,听说他不想还钱就跑了,我问问借钱不还逃跑犯罪吗
专业解答如果你的好基友借了你的钱却不还,然后就消失不见了,那么你可以考虑去找人民法院告他一状,让他把欠的债还给你好。如果这个朋友还是死活不肯还钱的话,那你就可以去法院申请强行执行,让法院帮你把这笔债要回来。具体到实际操作上,你得先弄个起诉状出来,说明白你想要什么,还有你这么做是因为啥,然后把这份起诉状交上去给人民法院。当然,如果你觉得自己写起诉状有点儿费劲,也可以选择口头起诉,让法院给你记下来就行。
专业解答别急,其实你还有救。你完全可以去法院告他,让他乖乖把欠你的债给还上。你要是想告他的话,首先得准备好一份起诉状,还得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比如借条、转账记录之类的。当然了,如果你真的不会写这个起诉状,也不用担心,你可以直接跟法院说,法院会给你做个口述笔录,这样同样也是可以的。
专业解答比如说当时欠钱给你打的字据、转账凭条之类的东西,还有见证你们这事儿的第三方证词也带上。这样才能让法官确信我们真的借过钱给他。到时候,法官会根据你提交的这些证据和你说的法规来判断被告到底该不该把欠你的钱还给我们。要是最后判下来判决你胜诉了,但是被告还是不肯还钱,那你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记住这一切都按照正规程序走,别冲动行事闹出更大矛盾。
专业解答倘若您的朋友未能按时归还所借款项且已经消失无踪,您仍可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其尽快偿还债务。若您在撰写起诉书方面存在困扰,亦可选择口头起诉方式,由人民法院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案,并通知被告方当事人。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具体条款,第一百三十三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明确阐释了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它是指由民事主体通过其真实意愿表达而设立、变更以及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行为方式。同时,民事法律行为自其成立之时起便具有效力,除非法律另有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另行达成协议。这就意味着,假如您与朋友之间存在着借款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您理应依照约定的时间进行还款。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