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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突然精神病,有一个女儿,有一个后媳妇,男的姐姐强抢男的疯前的钱,怎么办
您好,建议报警。损害的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利益。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法律意见】男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无权。1、如果继承时,有遗嘱或者其他证明,由儿子单独继承的,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无权处分。2、如果没有指明由儿子单独继承,那么就是儿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儿媳也无权单独处分。3、儿媳本身有精神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进行民事活动,必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甫工颠继郯荒奠维订哩代理民事活动。否则其进行的民事活动无效。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的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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