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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交通法规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新疆-喀什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17.07.05 10:40:46 1028人阅读

我的朋友刚刚来的双鸭山,对当地的交通法规不太清楚,我想帮我的朋友问问双鸭山交通法规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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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第六条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军队、武警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需要对现役军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军队、武警部队有关部门。

2017-07-05 10:52: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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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交通法规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具体如下:
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第九条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2017-07-05 10:42: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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