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效规定,可以分三种情况:
1、可随时提取的情况
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户口迁出本市及非本市户口职工调离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或者出境定居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不受时间限制,可以随时提取。
2、两年后提取的情况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辞退、自动辞职,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两年后提取。
3、一年内提取的情况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还清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或房租占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应在行为发生后,一年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到买房的问题上,这个一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根据房子本身的不同有不同的规定。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有住房、合作建房、危改回迁房、集资建房的:截止售房单位最后开具的付款凭证(税务发票、税务收据或者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统一票据)所载明的时间。
(2)购买私产住房的:截止到《房屋契税证》所载明的时间。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在截止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明的时间。
(4)大修自住住房的:截止到房屋鉴定证明所载明的时间。
(5)提前还清住房贷款的:截止到银行出具的最后一次贷款清偿凭证所载明的时间。
住房公积金提取年限分为两种,一种是职工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按以下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一)未申请住房贷款的,提取余额截止到相应住房消费行为发生后满一年
(二)申请住房贷款的,提取余额截止到相应住房消费行为的当月;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余额截止到批准之日后满一年;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得超过相应住房消费的实际支出总额。
另一种是职工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相应偿还贷款行为发生的次月起提取,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每满一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的余额不得超过贷款人当年偿还贷款本息总额;如已办理贷款提前结清手续的则应在结清之日半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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