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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的含义是什么?这意味着什么?

黑龙江-大兴安岭 著作权咨询 2017.07.02 12:13:44 1682人阅读

我是一个小作家,不出名,我在网上写了一篇长篇小说,现在有一个人想买,请问,著作权转让的含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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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权利,从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俗称“卖断”或“卖绝”著作权。在允许转让著作权的国家,也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法律形式,并由著作权人或他的代理人签字,才算有效。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2017-07-02 12:23: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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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的含义
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作为一项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公开表演权、播放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整理权和注释权等或者是其中的任何一项或几项权能,从一个民事主体合法的转移到另一个民事主体支配下的行为。其法律后果是,著作权一经转让,出让人便丧失了该权利。因此,确切地说,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财产权的转让。
  著作权的转让不可避免的涉及到作者的著作人身权问题,根据著作人身权的性质其显然是不可转让的。国际上对此大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主张。以德国为典型代表的部分大陆法系国家主张一元论,即著作权是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有机组合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由于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所以其他著作权也不可转让;英美法系国家则主张二元论,将著作权划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大部分,其中著作财产权可以脱离著作人身权而部分甚至全部转让给他人。我国在著作权转让问题上,采取了二元论的做法,著作权法将著作权明确地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部分,在规定单纯的著作人身权永远属于作者的同时,明确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著作财产权利,并可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的其他规定获得转让报酬。

2017-07-02 12:14: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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