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
(1) 户口簿
(2) 居民身份证
(3) 《结婚证》
(4)自愿离婚协议书
(5) 双方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用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当然可以,因为离婚协议书本来就要求是双方的意思表示。去了当天就可以办好。提醒你们一点,最好提前打电话问问该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是否还需要带其他证件,因为据我所知有些地方还要求带房产证(如果你们的离婚协议中涉及到了房产的分割)等等。
办理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材料
1、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2、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双方本人近期照片(2寸、半身、免冠、2张)
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以上就是江门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的回答。
专业解答省内户口迁移需要携带好的资料向迁入地所在的派出所申请迁入,取得迁入许可的证明后,再向现在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这样就可以了啊,需要注意携带的资料,有户口本、房产证明等。
专业解答对于江苏省内户口迁移的手续基本上是先申请,然后窗口受理,接着是现场审查,最后就是办理,当事人需要向居住地派出所申请,武汉户口迁移所需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户口迁移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专业解答江苏省内户口迁移手续流程是需要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来完成户口迁移的手续,比如说如果是通过投靠的方式的话,那么所需要的手续材料就是由申请人的申请书,还有就是结婚证件,身份证件,以及随迁人的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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