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管制是由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来执行的,也就是由司法所来执行,表现为管制犯在司法所的监督下接受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指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的监督、协助下,在法定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不良行为,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开放性刑罚执行方式。
法律规定管制刑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就近执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第二百七十三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单位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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