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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去世,房屋宅基地还能继承吗

文** 海南-琼海 婚姻家庭咨询 2021.05.28 19:01:08 347人阅读

女儿去世,房屋宅基地还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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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父母去世后城里人是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仅能继承老屋的使用权,且不能推倒老屋重新建房。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的前提是其“村民”身份,村民首先要属于这一村集体才能取得宅基。同时村民有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还是在村集体,村民不能随意处置宅基地。所以,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也不是遗产,不能被继承。 “虽然宅基地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个人财产,可以被继承。因此,父母去世后城里人可以继承的只是房屋。。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宅基地是按户分配的,当该户村民家庭成员一人或者几人叮矗耻匪侪睹抽色处姬死亡,宅基地的使用权由该户其他村民家庭成员继续享有;当该户所有村民家庭成员死亡,该户的宅基地使用权即随之消灭,因宅基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是该农户的个人财产,而宅基地的使用权具有人身属性,故该户宅基地的使用权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重新分配,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这在实践中就发生了冲突,各地判决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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