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贵州法律咨询 > 黔西南法律咨询 > 黔西南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民事诉讼怎么成立的?

民事诉讼怎么成立的?

杨* 贵州-黔西南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5.23 23:38:09 466人阅读

民事诉讼怎么成立的?

其他人都在看:
黔西南律师 行政类律师 黔西南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怎么成立的?”的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调解是指诉讼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就双方所诉标的进行和解协商,并试图达成相关协议的民事诉讼行为。民事诉讼调解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功能:
一是有利于及时化解争议,节约司法资源。调解结案与判决结案相比,最为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及时、快捷、简便。以调解方式解决民事纠纷,使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减少了诉讼程序,节省了人力、物力和时间,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二是有利于减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在平等协商,双方都做一定让步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协议,比法院依法所做出的判决在情感上更易于接受,一般情况下不会激化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如果案件经过法庭调查及激烈的法庭辩论后,双方当事人之间未能达成协议,则矛盾有可能被激化。在开庭结束后,如果双方当事人还未能冷静下来,被激化的矛盾就可能进一步演变为暴力事件,甚至更为严重的后果。
三是有利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纠纷。调解的过程,也是向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政策的过程,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从而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减少诉讼和预防纠纷的目的。
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律图网咨询。

2021-05-23 23:40:09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如果在生活中,发生了纠纷,是可以在私下进行协商的,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是可以到当地的进行诉讼的。但是有很多人认为只有到了一定的金额才立案,但是并不是这样的。那么关于关于立案的具体流程以及费用是怎样规定的呢?1、民事诉讼首先需要预交费原告在接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具体费用按照不同案件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否则,按自动撤回处理。被告在接到应诉通知书和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涉外案件的被告为三十日)内提交答辩状,并确认自己的受送达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被告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被告不确认受送达人和送达地址的,承担送达不能的相应法律后果。2、立案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如系军人军属身份的,要注明);法人应提交当年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编委等其他登记部门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或其核准登记部门出具的资格证明。同时,原告应确认自己的受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并承担送达不能的相应法律后果。(2)有明确的被告。有关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的要求同上,同时应提供被告明确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原告应提供与争议事实有关的证据材料并填写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份数及提交时间。(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3、受理根据法律规定,本院在接到原告提交的状后,将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对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4、预交诉讼费原告在接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具体费用按照不同案件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否则,按自动撤回处理。被告在接到应诉通知书和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涉外案件的被告为三十日)内提交答辩状,并确认自己的受送达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被告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被告不确认受送达人和送达地址的,承担送达不能的相应法律后果。5、举证原、被告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传统意义上,消费、投资与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当前,我国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在经济增长中发挥主要拉动作用阶段。经济结构不断优化,2020年—2020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47%提高到64.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适应消费加快升级,以消费环境改善释放消费潜力,以供给改善和创新更好满足创造消费需求,不断增强消费拉动经济的基础作用。消费维权法律制度的多样化、成熟度等标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亦是市场经济成熟发达的重要标准,构建起完善的、多元的、多层次的立体保护消费权益法律体系,公民个体消费权益和构成消费公共利益的集合权益才能得以充分保护。发挥司能,保障消费维权、改善市场环境、提升消费信心、拉动经济增长,是人民的重要使命。但毋庸讳言,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以及消费群体纠纷特点,经营者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平等、维权成本高现状仍然持续。特别是随着生产和服务的日益集中化、专业化、复杂化,侵害大规模消费者或者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增多,比如问题疫苗事件、问题奶粉事件、消费领域的霸王条款等,单纯依托传统意义上的消费者私益诉讼难以根本解决问题。最高人民在《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法律规定基础上,制定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明确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适用范围、消费领域社会公共利益类型化、管辖、原告处分权的限制、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关系、请求权类型及责任承担方式、裁判既判力等问题。我国公益诉讼尚处于起步阶段,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待实践探索和检验。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民事诉讼怎么立案

    专业解答民事诉讼的立案流程流程如下:在开始时,相关承办人员须填报《立案报告表》,此表格内容应涵盖以下六个主要部分:填报单位信息;案别信息,即指案子所属类别;统一编号;详细的发案时间和所在具体地点;伤亡状况以及相关财物损失价值;对整个案情的概括陈述;承办人的姓名及其完成填表的具体时刻。

    2024.10.29 1807阅读
  • 民事诉讼伪证罪立案标准如何判定

    专业解答在法律规定中,民事诉讼和商事诉讼对于伪证罪的审查比较严格。立案时,需要证人故意编造事实、伪造证词或者隐瞒证据,或者鉴定人、记录员、翻译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如果伪证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程序,导致审判出现偏差或拖延,那么就符合立案标准,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4.10.25 1108阅读
  • 借钱不还民事诉讼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专业解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之规定,民间借贷诉讼的立案审核标准可概括为以下几点:首先,出借人需向法院提交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有效证明借款双方之间存在法律意义上借贷关系的有力证据;其次,若出借人持有未载明债权人身份的债权凭证,但仍申请启动诉讼程序,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再者,若被告人针对原告债权人资格提出具有事实支撑的异议,并在庭审过程中,经过法院严格审查后认定原告并不具备债权人资格,则法院有权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请求。因此,在处理涉及借钱不还的民事诉讼时,立案审核的关键在于出借人能否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与借款人之间确实存在借贷关系,例如借据、收据、欠条等。只要出借人能提供此类证据,即便债权凭证上并未明确记载债权人身份,法院亦应依法受理此案。然而,若被告人能够提出具有事实依据的异议,证明出借人并不具备债权人资格,那么法院将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请求。

    2024.10.23 1198阅读
  • 公安局刑事立案后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

    专业解答刑事案件立案之后,被害人因其人身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的侵害或者个人物品遭到犯罪分子毁损所导致的物质损害,享有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若被害人的财产被犯罪行为人以违反法律规定的方式占为已有或者进行了不当处置,其同样具备依法向法庭提交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发起民事诉讼的资格。另外,针对涉及到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到损失的情况,人民检察院亦有权依照法定程序,提起附加的民事诉讼。

    2024.10.17 1167阅读
  • 民事诉讼伪造证据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专业解答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确立的在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构成犯罪的立案标准如下所述:首先,伪证行为必须达到能够使他人遭受刑事责任或轻微罪责被过度判决的程度;其次,伪证行为还必须达到能够使罪犯得以逃避刑事责任或重罪被误判为轻罪的程度;再次,如果伪证行为导致了不公正、虚假或错误审判的结果,也将被视为可以立案的情节;此外,若伪证行为引发了他人自杀或精神异常等恶劣后果,同样视为具备立案条件;最后,如果伪证行为还涉及到其他极其严重的后果,也会成为法院考虑是否立案的重要因素。

    2024.10.16 1094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