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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申请了驰名商标,驰名商标保护多少年?

内蒙古-鄂尔多斯 商标咨询 2017.06.18 13:04:43 23人阅读

我最近在我们这边申请了驰名商标,申请刚交上去,趁申请的时间想多了解一些关于驰名商标的知识,你们可以告诉我驰名商标保护多少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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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是居高的知晓度,市场影响力的证明,也是对该商标的一种保护。驰名商标。分2种有行政和司法,在国外的驰名商标都是走司法认定。商标分为:受理的商标,下证的商标,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不是商标使用多久,也不是商标有知名度就是驰名。这需要一步步申请的。商标局下来商标后,一年后在本市工商局申请:市知名商标。商标使用三年后在本省工商局申请:省著名商标,也可以直接申请著名商标,但不能直接申请驰名商标,驰名商标必须在本省受到保护后才能申请国家级别的商标保护(也就是驰名商标)。取的省著名后可以走司法认定,也可以走行政认定。司法只要是商标专用权诉讼。也就是他人侵权你的商标,对该人依法提起诉讼。法院进行判决,并提交具备驰名商标的证明材料。法院是依法而判,是因证据来认定你是驰名商标的。行政主要就是有三种。一种是异议。二种争议,三种案件。常用的是异议与案件。先给你说说异议:必须取得省著名商标后,发现有他人注册类似相识你的商标,在公告期内,你提出该商标的异议,请求商标局驳回该商标,并提交自己是驰名商标的证明材料,(提供自己是驰名商标的证明材料必须是省著名,省著名就以为着驰名,就是本省的驰名。)争议:就是二人争夺一个商标。案件:就是该商标取得省著名商标后,经常发生侵权案件,无法通过司法机构来制止,只能请求商标局对你使用的商标进行全国性质的保护,并提交该商标使用期限内被侵权的证明材料,和受到本省保护与其他省市的保护证明材料,并提交自己足够是驰名商标的证明材料。

2017-06-18 13:08: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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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不存在有效期长短的问题,也可以说是永久,驰名商标的保护期限没有准确的概念,因为商标注册后的有效期均为10年,既使作为驰名商标,10年到期都需要续展,到期如不续展,则该驰名商标同样会被注销。其他人同样可以再次申请这个商标。
以上是对于您的疑问驰名商标保护多少年的解答

2017-06-18 13:06:43 回复

商标一旦被认定为驰名,就应给予特殊保护,这种“特殊”表现为该商标得到扩大范围的保护。各国对驰名商标的扩大保护,一般是通过确认其商标专用权的方式来实现的。主要分为相对保护(RelativeProtec- tion)和绝对保护(Absoluteprotection)两种。驰名商标的相对保护是指在同类商品的范围内保护驰名商标的专用权,如法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并不能阻止他人使用同一商标于不同类商品上,法国最高法院曾要求日本东洋工业公司使用“马自达”(Mazda)商标时,应注明“汽车”以区别于美国索恩电气公司的同名“马自达”商标。德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也局限于“同一商品与同类商品”,对于驰名商标使用于完全不同的商品上,德国商标法未加限制。驰名商标的绝对保护指的是禁止在任何商品上使用他人的驰名商标,如美国法律规定,任何未经注册的商标被使用于同类或完全不同的商品上,都构成对商标权的侵害,如著名的照相器材商标“柯达”(Kodak)被使用于脚踏车或打火机上是不允许的,尽管前后两类商品完全不同。此外,意大利、瑞士、英国、日本等众多经济发达国家对驰名商标也实行了绝对保护。
  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实行的是绝对保护还相对保护,本文认为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来看,分为两种情况:
  
(1)相对保护。相对保护的条件,一是未在中国注册;二是容易导致混淆;三是适用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四是表现的形式是复制、摹仿或翻译。即“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虽然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仅限制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但相对于一般未注册的非驰名商标而言,已经算是特殊保护了。换句话讲,我国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实行的是非跨类保护。
  
(2)绝对保护。绝对保护的条件,一是已在中国注册;二是误导公众;三是适用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四是表现形式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五是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即“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
  用。“这就是说,对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而言,实行的是跨类保护。
  可见,虽然我国驰名商标包含注册和不注册,但在保护力度上他们是不同的,注册比未注册的保护力度要大。

驰名商标保护年限是终身的。
首先作为普通商标,申请成功后商标的使用期限是十年,十年后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则需要办理商标续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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