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关于嫖娼行为的处罚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问题的探讨根据相关规定,尽管您因涉嫌嫖娼而需要接受拘留惩戒,但仍然有权请求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此项证明中并不包含如下行为:1. 治安调解协议及不予处罚决定。2.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3. 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
专业解答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并不属于刑事范畴,而是涉及到治安管理领域的问题。在处理涉及卖淫嫖娼的事件中,公安机关必须严格遵守相应规范要求,根据犯罪行为的事实情况、其本质特征、情节轻重及其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来进行适当的处罚,禁止以罚款替代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行政拘留等措施。
专业解答一、关于行政拘留期间的体检事宜:在这一阶段,被拘留者需接受血压测量、体温检测、心电图检查以及对于既往病史与近期外伤等方面的调查。二、针对刑事拘留期间的体检要求:在此期间,被拘留者需要接受血压测量、体温检测、胸部X光透视、血液常规检查、腹部超声波检查、心电图检查以及对于既往病史与近期外伤等方面的调查。拘留所接收被拘留者时,必须由专业医生对其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并填写相应的入所健康检查表格。
专业解答在实施较轻程度的违法行为时,若涉及到卖淫嫖娼这类的问题,确实可能遭受拘留的处罚。然而,值得强调的是,此类情况并不等同于刑事犯罪中所受到的拘役或罚金这些刑事制裁措施,所以它并不存在所谓的“案底”信息。然而,虽然不存在实质意义上的案底,但仍然需要对其所造成的影响负责,并需要承担与此相关的行政责任。同时,于此过程中,也会留下受过行政处罚的记录。
专业解答嫖娼被捕是否会留下案底绝对不会。在我国,通常所称的“案底”主要是指个人存在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然而,由于嫖娼这一行为仅属于治安违法范畴而非犯罪行为,故在此类情况下,当事人不会因此留下案底的相关记录。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实施卖淫、嫖娼等行为者,将面临十天至十五天不等的拘留处罚,同时还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可能只受到五天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律师解析 嫖娼拘留是否会留案底,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一般情况下,仅有嫖娼行为,无其他情形的,属于违法行为,拘留属于行政拘留,不会留案底,但是会有行政处罚记录; 第二种,特殊情况下,嫖娼的同时还存在其他犯罪情节的,属于犯罪行为,拘留属于刑事拘留,会留案底。 一、案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而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 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但上述两样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但是,结合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建立了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二、嫖娼无其他情形,属于违法行为,不属犯罪,所以不会有案底,处罚具体如下: 1、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2、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 4、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 5、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在我国已废除),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 6、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三、嫖娼涉及以下犯罪情节,属于犯罪行为,刑事处罚后会有案底,并且案底不会消除,具体如下: 1、嫖宿不满十四岁幼女的,以强奸罪论处。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与他人恋爱、姘居、通奸的,均不构成本罪。需有营利目的或者放任传播而进行卖淫、嫖娼为目的。 (2)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出于伤害他人、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故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不能定传播性病罪,情节严重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律师解析 根据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的,一律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嫖宿不满十四岁的幼女的,依照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规定处罚。
律师解析 有。 嫖娼本身是属于行政拘留范围,而且你是单身,就不属于性质恶劣。 但是记录还是会存在地方档案的,如果你以后考公务员肯定要调查你的档案关系的,开转档单的时候上面会有一项让你当地的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签字。
律师解析 【结论】: 有。 【律师解析】: 嫖娼本身是属于行政拘留范围,而且你是单身,就不属于性质恶劣。 但是记录还是会存在地方档案的,如果你以后考公务员肯定要调查你的档案关系的,开转档单的时候上面会有一项让你当地的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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