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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张女士问:2010年9月,我因高压锅爆炸致伤,商家赔偿我医疗费7.3万元。现在,我丈夫要和我离婚,并要求将该7.3万元赔偿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问,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解答:该7.3万元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属于你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您好,针对您的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问题解答如下,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否完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不能简单机械地一刀切。夫妻一方的财产,就其属性看,最明显的一条就是个人属性,但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中,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具有个人属性。比如误工费,其实就是因误工而减少的工资性收入,换言之,它具有工资的属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除明确约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外,一般是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如果直接将误工费归于一方个人财产,明显有失公允。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均为财产损失,是对受害者残疾后抚养能力及劳动能力减弱而带来的损失赔偿,归根到底还是对受害者收入减少的赔偿。对于这些费用的归属,应当根据受害人残疾后婚姻关系的存续时间,判定其中的多少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你的情况,你因交通意外致残后,与妻子的婚姻存续时间不到一年,可以认定这部分的赔偿金,只有很小的比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精神抚慰金是对受害者精神损害的赔偿,属于个人财产。
专业解答夫妻共同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与诉讼程序若夫妻任意一方可在未得到共享者有效授权的前提之下,有意破坏共有财产的行为,实属违反法律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所得财产视为夫妇共有财产,任意破坏共同财产的人,将被视为蓄意毁损他人财物。其他共享者有权要求该方尽快修复受损之物件,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专业解答具体情况需视涉案车辆归属及损失金额而定。若车辆为行凶者私有,其行为不违法;若车辆属他人或夫妻共有,且损失超5000元,则涉嫌犯罪,将受刑事追责,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夫妻共同财产非私人财产,故意毁损且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者,将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经许可私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通常无效,配偶有权要求收回。但在房地产等不动产交易中,若第三方善意购入、价格合理且已完成登记,法院不支持收回房产。因此,当事人只能在离婚诉讼中寻求赔偿。处理夫妻财产应充分沟通协商,遵循法律法规。
专业解答夫妻财产受损的界定:若起诉前发现破坏共有财产行为,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后或财产分割后发现,可请求法院重新分割。此为处理严重破坏夫妻财产问题的基本程序。
专业解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造成他人损害时,构成必要共同诉讼。这意味着涉案当事人至少两人,且诉讼标的物相同。因夫妻关系的特殊性,他们需共同对损害负责,拥有共同的诉讼标的——即对受害者的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夫妻共同致人损害可视作必要共同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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