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我国物权法专章限定的不动产所有权一种形态。所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的是权利人即业主对于一栋建筑物中自己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结合。其中业主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权,即权利人对于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它是指单个权利人对一个特定的建筑空间,单独享有的所有权。物权法第70条限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罚的权利。如果露台附隶属你的住宅,则是专业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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