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了,2020年最高法发文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也就是说,在最长3个月的时间内,法院暂不作出判决,一切等冷静期过后再说。
离婚是公民的自由和权利,但对于离婚,应该持的态度是要慎重,因为涉及到的不只是两个人的分离,有的家庭还会严重影响到孩子。从这个意义上说,针对冲动型离婚设立离婚冷静期有着积极的意义。由此看来离婚冷静期已经在今年生效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现行法律对离婚冷静期并未作出规定。司法实践中,存在部分以通知的形式,给予当事人双方一定的期限,冷静考虑双方的婚姻关系。具体期限多久因目前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故由办案法官根据具体的案情具体确定。 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为促使当事人约束情绪、理性诉讼,或者帮助当事人修复情感、维护婚姻,可设置一定期限的冷静期。当事人在冷静期内达成和解协议的,可申请撤诉或者申请人民确认。当事人在冷静期内有家庭暴力、转移财产、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情况的,应及时终止冷静期。 其中,当事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情绪过于激动,不能理性表达意见,认为继续开庭将显著激化矛盾的,可以决定设置情绪约束冷静期。设置情绪约束冷静期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期限结束后,应当继续开庭审理。在情绪约束冷静期内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劝导,或者邀请专业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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