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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委托书的委托权限一般是什么,怎么填写,怎么做分录

邱** 湖北-武汉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4.03 09:47:53 363人阅读

诉讼委托书的委托权限一般是什么,怎么填写,怎么做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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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权限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一般授权的情况下,委托人只能代理当事人从事一些程序意义上的诉讼权利,比如搜集提交证据、答辩状、提出管辖权异议、代理出庭、进行辩论等,具体内容由当事人委托授权事项为准;特别授权的情况下,委托人既可以代理当事人从事以上程序意义的诉权,而且可以行使实体意义上的诉权,比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诉讼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注意】在书写授权委托书时,仅写明“全权代理”字样,不是提别授权,委托人不能代理当事人从事实体诉权。非诉讼委托权限参照以上原则办理就是了。

2021-04-03 09:48: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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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司法鉴定委托书必须等做完笔录才能做么?

    专业解答司法鉴定委托书由公安机关开具并由当事人提交到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不需要公安机关提供相应笔录。由上诉可见,司法鉴定委托书要等做完笔录才能开具与否没有法律上的硬性规定,可按照案情的轻重以及造成损失的大小以人为本,随机应变做出决定,同时伤残鉴定应经过医治病情稳定或者治愈后,才能进行鉴定。

    2024.06.27 247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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