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最高人民在有关司法解释中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还规定了下列几种适用诉讼中止的情形:
1.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贷案件诉讼中止的司法解释已于9月1日被新的司法解释废止,新的司法解释中上述规定已被删除)
2.人民受理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后,在向被告送达状副本时,应当通知被告如欲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须在答辩期间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应当中止诉讼。专利权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的,人民认为必要时,在裁定中止诉讼的同时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或者采取其他制止侵权损害继续扩大的措施。被告在答辩期间未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而在其后的审理过程中提出无效请求的,人民可以不中止诉讼。人民受理的发明专利侵权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可以不中止诉讼。
符合上述情况的,应作出裁定中止诉讼。诉讼中止的裁定作出后,由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诉讼程序恢复后,不必撤销原裁定,从通知或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诉讼中止前进行的一切诉讼行为,在诉讼程序恢复后继续有效,诉讼时效的中止中如果不可抗力未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有效。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私人借款纠纷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包括:在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无法行使权利;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且没有法定代理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权利人被义务人控制;以及其他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权利的障碍。
专业解答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包括: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同意履行义务。这些行为源于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和行为。而诉讼时效的中止则发生在如自然灾害、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无法定代理人、继承未定、权利人被控制等客观障碍出现时。这些情形都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从而中断时效计算。
专业解答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因以下情形无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法定代理人支持或其代理人失能/失权; 3)财产传承/管理未确定继承人/责任人; 4)权益人受非法控制; 5)其他实际阻碍。
专业解答诉讼时效在剩余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权利的,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的障碍。
专业解答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包括: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同意履行义务。这些行为源于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和行为。而诉讼时效的中止则发生在如自然灾害、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无法定代理人、继承未定、权利人被控制等客观障碍出现时。这些情形都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从而中断时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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