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朋友,是否构成要看证据的,不是说你哥哥承认就是,由于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不好具体分析,具体要看你哥哥的笔录,被害人的笔录,物证等证据,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因此构成必须有暴力、胁迫等手段或者方法,强行和女性发生关系,如果他们之前存在同居关系,只是由于发生矛盾女方迫于压力而控告的,是不构成的,像你哥哥的这样案子,只要双方性行为过程中没有强迫,没有暴力,是构不成的。不知道你们找律师没有,这样的情况为律师辩护提供了空间,如果咱们有缘,卷内证据可利用,愿意帮助你哥哥洗清冤情。
您好,朋友,是否构成要看证据的,不是说你哥哥承认就是,由于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不好具体分析,具体要看你哥哥的笔录,被害人的笔录,物证等证据,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因此构成必须有暴力、胁迫等手段或者方法,强行和女性发生关系,如果他们之前存在同居关系,只是由于发生矛盾女方迫于压力而控告的,是不构成的,像你哥哥的这样案子,只要双方性行为过程中没有强迫,没有暴力,是构不成的。不知道你们找律师没有,这样的情况为律师辩护提供了空间,如果咱们有缘,卷内证据可利用,愿意帮助你哥哥洗清冤情。
【法律意见】不算是诬陷,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侮辱和诽谤罪。【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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