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政府存量债务是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清偿完毕的债务。
根据《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的规定:
(一)抓紧将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以2021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为基础,结合审计后债务增减变化情况,经债权人与债务人共同协商确认,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存量进行甄别。对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举借的债务,相应纳入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对企事业单位举借的债务,凡属于政府应当偿还的债务,相应纳入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地方政府将甄别后的政府存量债务逐级汇总上报批准后,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纳入预算管理的债务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偿债资金要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规范管理。
(二)积极降低存量债务利息负担。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各地区可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以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
(三)妥善偿还存量债务。处置到期存量债务要遵循市场规则,减少行政干预。对项目自身运营收入能够按时还本付息的债务,应继续通过项目收入偿还。对项目自身运营收入不足以还本付息的债务,可以通过依法注入优质资产、加强经营管理、加大改革力度等措施,提高项目盈利能力,增强偿债能力。地方政府应指导和督促有关债务举借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拓宽偿债资金渠道、统筹安排偿债资金。对确需地方政府偿还的债务,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必要时可以处置政府资产偿还债务。对确需地方政府履行担保或救助责任的债务,地方政府要切实依法履行协议约定,作出妥善安排。有关债务举借单位和连带责任人要按照协议认真落实偿债责任,明确偿债时限,按时还本付息,不得单方面改变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得转嫁偿债责任和逃废债务。对确已形成损失的存量债务,债权人应按照商业化原则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专业解答政府土地征用政策内容涵盖五大方面:首先,完善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强化土地管理;其次,加强耕地保护,严格执行占补平衡,防止农地“非农化”、“非粮化”;第三,推动节约集约用地,鼓励盘活存量土地,规范节地评价;第四,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登记机构、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的统一; 最后,调控房地产市场,合理配置住房与用地供应,统一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政策。
专业解答土地征收公告需明确:发布机构、公文编号、发布日期;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位置、类型、面积;补偿标准、农民安置方案;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限、地点等事宜。请相关权利人按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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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第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2、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其在申请中要求的内容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适当形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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