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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何种情形下,数额较大的标准能按照百

宋* 湖北-咸宁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1.04.02 03:40:08 336人阅读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何种情形下,数额较大的标准能按照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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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敲诈勒索罪解释》
第二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敲诈勒索罪解释》
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3)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4)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5)以名义敲诈勒索的;
(6)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7)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21-04-02 03:41: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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