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恢复诉讼;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中止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6项,不能参加诉讼的
您好,针对您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七项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
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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