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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于是民事纠纷吧

ask****446 广东-广州 其他咨询 2021.04.01 21:18:19 378人阅读

相当于是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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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97622条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我们处理过诸多类似的情况,已经具备丰富的司法经验,你的情况可以委托处理,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2021-04-02 09:42:42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37400条

具体情况?

2021-04-02 10:29:49 回复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58026条

你好,可以具体描述纠纷的过程。若后续还有什么疑问,可在下方我进一步追加咨询。

2021-04-01 22:50:46 回复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5140条

您好,如需委托律师可以联系我。

2021-04-01 21:20:53 回复

(一)和解:建立于交涉、谈判的基础之上
纠纷当事人通过协商,互相作出让步,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
1)最为经济的解决纠纷方式
2)自愿达成,有利于协议的履行
1)一方不愿意时无从进行
2)可能对弱势方不利
3)履行缺乏保障
1.含义:由第三者(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出面,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调停说和,用一定的法律规范或道德规范劝导冲突双方,促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
1)人民调解:当事人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效力,不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
2)行政机关的调解:行政机关,无法律拘束力,不作为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
3)基层人民政府调解:当事人必须执行,有异议则提起诉讼
4)仲裁机构的调解:与裁决书有同等法律效力,可申请强制执行
5)其他调解: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律师等,不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
1.含义:指当事人双方依书面协议的方式,自愿将纠纷交给第三者(仲裁机构或仲裁人),由其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制度。
2.性质:半自愿,半强制的方式。仲裁协议的达成体现了自愿,仲裁机构有权对纠纷审理并作出裁决则体现了强制性。
3.条件:一致的、明确的书面协议。选择仲裁则意味着放弃诉讼,达成了仲裁协议则排除了法院的管辖。与调解一样,仲裁也是引入第三者,但不同的是给予调解人对事实的决定权。仲裁具有民间性,是准司法性质机构。
(四)民事诉讼:国家公权力的介入
1.含义: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2.民诉中以提起诉讼者为原告,遵循不告不理原则。一旦启动,对另一方具有强制力。(这也使民事诉讼有别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

这样情况公安机关会按《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125号令)的规定进行调解的。
第一百五十三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
(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六)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
(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第一百五十五条 调解处理案件,应当查明事实,收集证据,并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教育和疏导,化解矛盾。
第一百五十六条 当事人中有未成年人的,调解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但是,当事人为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本人同意不通知的,可以不通知。
被侵害人委托其他人参加调解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委托书,并写明委托权限。违法嫌疑人不得委托他人参加调解。
第一百五十七条 对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进行调解时,可以邀请当事人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的人员或者双方当事人熟悉的人员参加帮助调解。
第一百五十八条 调解一般为一次。对一次调解不成,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或者当事人申请的,可以再次调解,并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应当制作笔录。
第一百五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的,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并履行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书应当包括调解机关名称、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和其他在场人员的基本情况,案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起因、经过、情节、结果等情况、协议内容、履行期限和方式等内容。
对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保存案件证据材料,与其他文书材料和调解协议书一并归入案卷。
第一百六十条 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一百六十一条 对符合本规定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治安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并履行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经公安机关认可的,公安机关不予治安管理处罚,但公安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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