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连云港法律咨询 > 连云港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 > 电瓶车与电瓶车横穿马路相撞

电瓶车与电瓶车横穿马路相撞

雷** 江苏-连云港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1.04.01 02:12:38 384人阅读

电瓶车与电瓶车横穿马路相撞

其他人都在看:
连云港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连云港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1-04-01 02:14:3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