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没有其他办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专业解答关于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限关于各级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权的问题,其执行期限通常为六个月。若自接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已届满六个月尚无任何效果,申请人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进一步的申请执行。倘若经过上级法院的审理和仔细审查之后,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他们有权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继续进行执行工作;当然,也可能会指令上级法院自行直接执行或者安排其他有能力的法院协同执行。
专业解答别急,这时候他们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让法院强制执行如果那个不听话的人还是不给面子,法院有很多种办法整治他,比如说直接扣押、没收、拍卖他的财产等等。所以说法院可是会多次进行强制执行的,直到把那些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或者其他的法律文件都给落实到位才肯罢休。
专业解答这时候你就有权力去向法院投诉。只要法院给你正式的回信说这个官司赢了,那你就能让他们还钱。要是对方还是不肯还账的话,你就可以再去找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那个欠债的人没有按照法院的要求来还钱,那么法院就会查他的家底,看看他到底有什么值钱的东西,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把他的财产给扣押、冻结、划拨、变卖掉。但是要记得,法院做这些事情都不能超过欠债的那个人需要还的钱的数额。
专业解答咱们都知道,要是有人没按照法院下达的执行通知书来完成法律文书上规定的任务,那法院可不是吃素的,他们有权利采取一些列措施来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这个过程中可能会用到的方法包括查账、扣东西、冻结钱款等等。但是这些办法可不能随便用的,必须要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才行,而且不能超出那些应该承担责任的人所应尽的义务范围。
专业解答那就是一样,从你们拿到判决结果那天开始积分攒到两年,然后才能去找法官申请强制执行。所以呀,大家最好还是注意点,早点把欠款收回来才是真的。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