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特别要注意的是: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也就是说,若办案机关调查的结果或涉案人员提交的证据证明,涉案人员吸纳的是自己的亲友,或者单位内部成员,而非通过社会公开宣传方式向上述范围以外的社会公众吸收存款的,则公安机关将不作刑事立案,已经刑事立案将予以撤销。
专业解答具体而言:第一种情况,若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的被告人的家人并未直接卷入该犯罪活动,也从未为其提供任何形式的协助,那么他们便不属于犯罪的主体,因此这类案件便无权牵涉到被告人的家庭成员。然而,在第二种情况下,即不满足前述条件的情形中,由于被告人的家庭成员可能曾参与或支持了该犯罪行为,这类案件便有权对被告人的家庭成员进行审理和追责。
专业解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一种刑事犯罪行为,它会扰乱金融秩序,侵犯公众的财产权益。这种犯罪通常是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行为人会向不特定的人群吸收资金,并承诺给予回报,例如通过高息来吸引民众进行投资。对于这种恶劣的犯罪行为,应该根据其犯罪情节的轻重,对罪犯实施刑事制裁。
专业解答亲属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策划、组织或实施,知情并协助,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要是完全不知情,没有参与,也没有协助,通常不需要承担责任。 具体的责任判定,要看实际的参与情况。
专业解答对于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属地管辖,是根据犯罪地和结果地来确定的。犯罪地包括行为发生地及相关准备、起始、经过、结束等地;结果地指犯罪目标受损地及犯罪所得到手、藏匿、转移、利用、变卖等地。在律师看来,通常会选择犯罪行为和结果最明确、最容易找到证据的地方作为管辖依据。
专业解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违反金融法规,私自吸收公众资金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而侵占罪则是非法占有他人托管、遗失或埋藏物且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两罪在构成要件、目的、手段上都有很大区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针对的是公众资金,而侵占罪针对的是特定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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