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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的行为有哪些,如何防止妇女暴力

张* 甘肃-酒泉 家事纠纷咨询 2021.03.31 07:56:17 331人阅读

家庭暴力的行为有哪些,如何防止妇女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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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同时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定义,并对严厉打击对妇女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做了更严格的制度安排。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同时,就对妇女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规定了相关制度和法律责任:一是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二是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三是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四是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五是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六是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2021-03-31 07:57:17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怎么预防家庭暴力 1、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 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 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协助。 4、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 5、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调解家庭纠纷,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6、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 7、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解答如下,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关应当予以制止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舍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如果暴力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向直接要求承担刑事责任。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目前,全国许多城市都在开展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村)的活动,以期在全社会形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在这个过程中,社区社会工作的良好开展无疑会成为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创建的最佳助力。社区社会工作旨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以形成社区多机构的合作,来干预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及其所引发的伤害。以下措施可以有效的干预制止家庭暴力: 一、设立家庭暴力防治机构,由专业社会工作者负责从全国范围看,除广州省外,所属社区的专门的家庭暴力干预机构还没有建立。在家庭暴力发生后,有条件的社区可以派出专门的协调人员(专业性不高)进行干预。在反家庭暴力体系中,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挂靠在相应的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或者街道(社区)购买由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家庭暴力发生之后社区能够采取相应的介入措施,与社区支持系统相辅相成,快速有效地解决有关问题。自从我国政府认识到社会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后,我国社会工作尤其是社区社会工作的发展尤为迅速,社区是居民日常生活的主要场所,人们的日常问题也可以在社区内解决,因而在社区中由专业社会工作者提供专业服务有其现实的迫切性。另一方面,从我国的现实国情出发,发展社会工作以社区为突破口可以为社会所接受。现实情况是当前我国社区中社会工作者是由社区工作人员转变而成的,虽不具备专业社工的教育背景,但却有大量的实践经验,加强对其专业技能的培训,培养认同社会工作价值理念,保证这部分人员能够成为合格的具备专业资质的社会工作者。同时聘请高校社会工作教师作为专业督导为社区社会服务机构提供指导,并评估其工作成效,使其在防治家庭暴力方面发挥最大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社区心理支持和法律援助机制 1、心理支持国内外的研究结果显示家庭暴力行为会使受虐妇女产生不同程度的焦虑、恐惧、抑郁、自责、自我价值感低等心理病症[7]。从国内外的经验看,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是作为家庭暴力辅导主要的力量, 首先表现在对受虐者的身心辅导上,因为服务对象在遭受其他家庭成员的暴力后,身心承受重大压力和创伤,若不及时疏导和处理,常常会形成严重的心理疾病,因此服务对象需要专业性的心理辅导,社区社会工作者帮助她们疏导情绪,恢复自我,增能,从家庭暴力的阴影中走出来,重新面对生活。 其次实施对施暴者的心理辅导和帮助。施暴者往往存在着生活压力大、人格缺陷等社会或自身问题,必须对他们进行心理辅导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家庭暴力发生的根源。对施暴者进行辅导时,倡导其学习正确的家庭沟通技巧,从而与服务对象更好的沟通,同时提供心理疏导,减缓其在生活中面临的压力,从而更好地面对生活,建设和谐家庭。社区的心理支持可以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如热线电话、个案辅导、家庭访问、互助小组等等。 2、法律援助在法律层面上援助和保护受害者是反对家庭暴力的重要措施,目前中国的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已经初步形成。但是,由于我国还未出台专门的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损失没有明确地规定,使得一部分家庭暴力行为逃避了法律的制裁,因而在社区中建立法律援助机构是十分必要的。而在社区内建立法律援助机构的优势十分明显,社区中只需要少量的配备一定专业法律知识的社会工作者就可以很好的完成法律援助的任务。加强法制意识,使受害者树立妇女权利不容侵犯的观念,依法处理家庭暴力问题,从而在法律上为受害者提供支持。 三、建立社区庇护所,组建社区支持网络建立社区庇护所,可以使受害者在第一时间获得保护,并为后续的治疗和康复或家庭的重新融合提供便利的场所。在社区内,由政府出资并建立反家庭暴力的临时避难所,以向受虐妇女提供食宿、法律及心理咨询等一系列的服务,由此促使受虐妇女脱离暴力环境,获得了生活和心理上的支持。如辽宁抚顺成立了妇女救助站,给因受家庭暴力伤害及在家生活可能发生意外的妇女一个安全的空间。庇护所也向有暴力倾向的男士提供相应的服务,如对施暴者进行劝告、心理疏导、调解,必要时还可以帮助受虐妇女提讼,以寻求法律的支持等。社会支持网络是指一组个人之间的接触,通过这些接触,个人得以维持社会身份并获得情绪支持、物质援助和服务、信息和新的社会接触[8]。一个人拥有的社会支持网络越强大,就能够越好地应对各种来自环境的挑战。就我国当前暴力防治的特点而言,正式网络的介入有限,主要是指司法、警察和医疗系统的介入。妇联的维权工作和一些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因为缺乏相关法律制度及其他机构的支持,开展工作举步维艰,如广州的受虐妇女庇护所曾经遭到受庇护妇女的丈夫攻击[9]。家庭暴力的发生一般是出现在家庭中,家庭又是处于社区内,对于家庭暴力的发生,社区可以充分借助社区内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社区社会工作者应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区介入模式,整合社区资源,加强社区凝聚力,培养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和能力,促进家庭暴力问题在社区内得以解决。社区必须加大对家庭暴力危害的宣传力度、教育力度和打击力度,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关注每一个可能发生暴力的家庭,组建一个以社区为主,由家庭、社区、单位、群体组织、司法部门等组成的严密的支持网络。 四、开展宣传活动,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在社区中,我们可以运用以下方式开展反家庭暴力的宣传:在黑板报、公示栏登载有关反家庭暴力的常识;印发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小册子;定期召开家庭座谈会、讲座,以了解社区内的家庭暴力情况及开展宣传教育;聘请一些有闲暇时间并愿意发挥余热的社区积极分子,加入到家庭暴力防范的宣传活动中,引导广大社区居民尊重女性权利,远离家庭暴力,由此形成了一个防治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进而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应该以社区的全体居民为对象,结合我国社区的特色宣传,注重宣传效果,让反对家庭暴力的思想深入人心。通过对伦理道德、家庭美德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得社区居民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世界观,建立和谐、友爱、美满的婚姻家庭关系,从而促进社区文化建设,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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