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根据受工伤的职工鉴定的伤残等级,以及受伤者一年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专业解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工伤鉴定及解除劳动关系后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专为五、六级工伤员工,经其主动请求解除劳动合约,或由七至十级工伤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或主动解除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专业解答大连市工伤十级伤残者可获七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基数为上年度在职员工月平均工资。具体金额请咨询当地社保机构,因实际情况差异,具体数额可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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