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替别人担保的责任可能被控告。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你。可能被宣判破产。如债务超逾RM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产。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不要以为有多名担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须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担保。这要看是哪类担保。如属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可是,如只是一项联保,其遗产就无需用以偿债。二.胁迫他人作担保有效吗民事活动应该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借人明知担保人不愿为借款提供担保,却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其在借条上签字担保,该担保关系依法不应保护。于法无据,故不予支持这样的情况.
2021-03-30 14:18:40 回复专业解答按照咱们国家颁布的《民法典》里头第三百九十一条的规矩,别人给你们担保是得要先手写个字儿说我愿意的。要是没这回事儿,你就这么放任借款人把所有的、甚至是部分的债务给转过去了的话,那给他做担保的那个人就不受这个担保之责了。所以比如说银行如果担任的是你这里的担保人,你却在他没同意之前就让借款人把债务给转走了,那银行就不能再对这个债务负责。当然,如果银行是自愿当担保人的,那他们还是可以给你的贷款提供担保的。
专业解答这就要看看他的智力和精神状态允不允许他自己做这样的事了。如果他的精神状态好到能自己做这样的事,而且这件事也跟他的智力、精神状态相符的话,那他还是可以给别人做担保的。但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那他就得找个监护人帮他做,或者得到监护人的同意和认可。所以要不要让精神分裂症的人给别人做担保,得看他到底是哪种类型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的明确规定,所谓保证合同,实际上就是为了确保债权届期能够得到实现,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在双方自愿平等且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以明确保证人在特定情况下如债务人无法依照约定期限履行其到期债务或出现了事先约定的各种情况,应当对债务履行或承担责任的这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形式。因此,你身负的角色即保证人,便有资格为他人在借款业务中为人保之责。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明文规定,保证合同成立的宗旨在于有效维护债权人债权利益的顺利实现。尽管在此条款内,并未直接陈述银行能否被允许担任保证人,以确保个人之间借贷业务得以顺利展开。然而,本条文明确赋予了保证合同诸多基本元素,包括保证人和债权人的相互约定,同时也确立了保证人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其债务时应负有的责任。实际上,银行作为保证人,确实有可能为个人间的信贷活动提供担保服务。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之规定,向他人出借款项时,可采用财产抵押这一担保方式进行担保。在此种情况下,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无需将所涉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仅需将该等财产进行抵押登记,然后交由债权人持有,以此来维系贷款的正常偿还。若债务人无法按照约定如期归还贷款本息,或者出现了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特定情形时,债权人可以有权首先从抵押物中得到全额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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