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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民事诉讼法中第136条第5款第1项是什么意思?

马** 河南-郑州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3.30 04:25:28 441人阅读

请问民事诉讼法中第136条第5款第1项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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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条 有下列处甫边晃装浩膘彤博廓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2021-03-30 04:26: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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