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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延长怎样操作呢?

余* 江苏-苏州 其他咨询 2021.03.29 10:14:52 475人阅读

医疗期延长怎样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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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426条

您好,一般情况下,医疗期是根据劳动者总的工作年限及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的,期间是法定的。只有某些特殊疾病才存在延长的可能。具体情况您可以拨打我电话详细沟通。

2021-03-29 10:39:24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2723条

你好,医疗期是根据的病情核定的,无法人为延长。

2021-03-29 11:04:15 回复


1、工伤休假延期不用写,只需要主治医生在百你的病历本上写“康复中或复原中,建议休息1个月”,然后让医生签名,你将此页的复印件交公司,告知公司负责工伤的人就可以,然后你在家可以继续休息1个月。
2、如果中途还要做手术,可以让申请工伤的人再去社保局工伤科申请延回长三个月的医疗期也行
3、公司没人能判断你是康复,所以只要是工伤,在指定医院,有医生出这个证明就可以休。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需要在停工留薪期满前的一定期限内提出,该一定期限具体到各地方又有不同的标准,大概有这样几种情形:
(
1)无明确期限,即只是笼统规定在停工留薪期限届满前,没有具体的提前期限的规定;
(
2)以天数为单位规定一定的期限;
(
3)以工作日为单位规定一定的期限,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你好,工伤医疗期延长工资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我们可以了解到相关的内容: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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