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洛阳法律咨询 > 洛阳暴力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女方耍朋友,女方不同意,算强奸吗

女方耍朋友,女方不同意,算强奸吗

马** 河南-洛阳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1.03.29 09:42:53 358人阅读

女方耍朋友,女方不同意,算强奸吗

其他人都在看:
洛阳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洛阳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算,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罪、奸淫罪定义、量刑】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21-03-29 09:43:53 回复

强奸罪,一般判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般猥亵罪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聚众或公共场所当众犯猥亵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拓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犯强奸罪的,一般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以下情形的,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所谓猥亵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男性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猥亵罪的对象包括妇女、儿童和男性。猥亵罪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物证、书证;视听材料;勘验、检查笔录;鉴定结论。《刑法》第237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猥亵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的客体是未成年人的,或者犯罪主体是主观直接故意的,再或者是犯罪主体在聚众或公共场所当众犯猥亵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综上所述,我们对于大街上耍流氓判几年的问题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