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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终止和刑事诉讼终止的区别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1、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2、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3、产生条件不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人民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终止是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在司法实践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终止区别于合同的转移以及合同的中止:1、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转移。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它已经不须再履行或者无法再履行;而合同的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化,它仍然须履行,而且应当继续履行。所以,合同的转移并不导致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2、合同的终止也不同于合同的中止。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的效力因某种原因的发生而暂时停止,而合同的终止为合同效力的完全终结。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是可以转为终止审理的,例如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时,如果医治无效死亡的,可以终止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第二百九十七条被告人死亡的,人民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人民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人民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专业解答关于刑事自诉案件诉讼时效的起始与终结时间的研究在刑事犯罪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起诉方式——自诉以及公诉。然而,无论采取何种诉讼途径,诉讼时效均遵循相同的规定。
专业解答在刑事案件中,诉讼时效的起算比较复杂。如果犯罪是连续或持续的,那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开始计算时效。 根据具体的刑期,时效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如果刑期在五年以下,那么在刑罚执行完毕后的五年内不会被追诉;刑期在五年至十年之间的,时效为十年;刑期在十年以上的,时效为十五年;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时效为二十年。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需要追诉犯罪,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
专业解答故意伤害罪的民事诉讼时效可以因特殊情况而中断,例如受害者被限制自由或遭遇不可抗力等无法行使权利的情况。一旦这些中断的原因消失,诉讼时效将重新计算,这保证了受害者在合理期限内能够获得赔偿。
专业解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追诉时效在犯罪被立案侦查、受理或被害人控告后,若公检法机关未能及时立案,那么时效将暂停计算,不受期限限制。这意味着,只要刑事追诉程序一经启动,时效就会立刻停止计算,以此来确保所有犯罪行为都能受到法律的追责,从而维护正义与法治。
专业解答两审终审。两审终审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的法律制度。其内容是:如果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第二次审判;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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