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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怎样定罪

高* 内蒙古-通辽 工资福利咨询 2021.03.29 08:06:56 394人阅读

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怎样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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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 “造成严重后果”,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造成三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县级以上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妨碍国家重大活动进行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一)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
(二)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
(三)致使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厂矿企业等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断的;
(四)造成行政村或者社区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五)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
(六)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2021-03-29 08:07:56 回复

《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 “造成严重后果”,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造成三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县级以上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妨碍国家重大活动进行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一)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 (二)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 (三)致使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厂矿企业等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断的; (四)造成行政村或者社区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五)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 (六)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 “造成严重后果”,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造成三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县级以上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妨碍国家重大活动进行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一)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 (二)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 (三)致使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厂矿企业等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断的; (四)造成行政村或者社区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五)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 (六)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 “造成严重后果”,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造成三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县级以上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妨碍国家重大活动进行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一)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 (二)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 (三)致使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厂矿企业等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断的; (四)造成行政村或者社区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五)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 (六)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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